她喜欢的不是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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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宋听雨做完简单的止血,他自己红着眼拿床单去卫生间洗。趁这个时间我收拾干净身上和地上的血,捡起断掉的手指出了门。 我没有去学校,而是在路边找了家药店买福尔马林,随后带着东西回到家。这个点贺玲还在睡觉,因为药物的缘故她睡的很沉,我轻声进到卧室,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玻璃瓶,往里面倒入福尔马林。 拿出装在兜里的手指,我细致观赏一番,白皙指肉里包裹的骨头是断的,截面的血肉颜色鲜活。宋听雨的手很好看,如今右手断了一根小指,那只手已然成了无法复制与媲美的艺术品。 我舔了舔裸露在外的血肉,很腥涩的味道,如果吃下去就会被我的肠胃消化吸收,被酶分解成蛋白质和脂肪,我的身体会真正融进宋听雨的一部分。 光是想象到这一点就让我整个人由内而外的颤栗,灵魂在叫嚣,吃下去。让宋听雨真正地长在我身上,成为我的骨头,从我的血肉里生出心脏。如果是宋听雨,我可以接受和他一起变成畸形态。 我们指心相连,肺腑相融,我就是宋听雨,宋听雨就是宋秋迟。 本该如此不是吗?我们承受着同样的罪恶和过错,我们同样低劣、下贱、龌龊,拥有同一个恶心的爸和可悲的妈,我们甚至继承了同等劣质的基因,他是个害无数人家破人亡的人渣,我是个制造继父意外死亡的神经病,注定谁也不比谁好过。 修剪干净的指甲,粉嫩的甲肉,骨骼分明的指节,都和宋听雨一样漂亮。 我舔舐手指里还在渗出的鲜血,用舌尖挑开指骨周围的肉,牙齿叼出森白的断骨,捏在手里,舔干净上面的杂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