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 古希腊的公理化传统
书迷正在阅读:代婚仕 , Dom*2?Sub*2?「双性攻/bdsm」 , 双dom的日常故事 , 等我好不好 , 越界(出轨 H) , 重生后她只想和夜先生日日笙歌(1V1,高H) , 旻城《郎才郎貌》 , 情景模拟器 , 天使的羽翼 , 飞入霁山(兄妹高H) , 桑濮之上(高干 1v2) , E乳与20cm
在欧洲古文化传统里,法制就是宗教的人间化,宗教就是法制的天国化。我们看亚里士多德的《形而上学》,就可以体会出古希腊人那种追求公理的劲头。他们追求一种普遍和绝对的定规。这种定规用于心灵,就成了宗教;用于物质,就成了科学;用于社会,就成了法制。 不难理解,亚里士多德经常把这种绝对和普遍的公理,称之为“法律”,也称之为“神律”,显示出他的公理化思维,一头连通法制,另一头连通宗教。宗教、科学、法制,是公理化思维这一根藤上结出的三个瓜。 英国的李约瑟说过,公理化大传统源于几何学,有古希腊人长于造船、航海以及造房子的知识背景。当时的几何学就是最讲求定规的,比如三角形的勾股定律,放之四海而皆准,还不绝对和普遍?岂能被怀疑?有些公理甚至无须从实践中归纳,可以依靠逻辑来演绎,比如数学中的虚数,在实践中没有,但就是有用;还有化学元素表,里面有些元素是先验的产物,先有分子式的推演,后来才被实践验证。这些公理还不“神”?这还不是“法”? 欧洲人就是靠这些公理活过来的,因此习惯于信规则,讲规则,求规则,守规则